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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击现场丨第七批国家集采新变化 一省“双供”保障供应

专注深度医改→ 中国医疗保险 2023-07-30

今日(7月12日),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江苏南京开标,并产生拟中选结果,公示结束后将发布正式中选结果。

本次集采共有60种药品采购成功,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%,按约定采购量测算,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85亿元。预计全国患者将于2022年11月用上本次集采降价后的药品。


至此,国家共组织七批集中带量采购,累计成功采购药品达294种。

医药企业积极参与本次集采,295家企业的488个产品参与投标,217家企业的327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。其中,6家国际药企的6个产品中选,211家国内药企的321个产品中选,投标企业中选比例73%。平均每个药品品种有5.4家企业中选,供应多元化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。


本次集采药品涉及31个治疗类别,包括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抗感染、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、慢性病用药,以及肺癌、肝癌、肾癌、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,群众受益面广、获得感强。以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为例,每粒从平均108元下降到平均18元,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100元。在降血压领域首次纳入缓控释剂型,硝苯地平控释片降价58%、美托洛尔缓释片降价53%,高血压患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。抗病毒药物奥司他韦每片从平均4.5元降至1元。此外,美国辉瑞公司的替加环素、日本安斯泰来公司的米卡芬净、西班牙艾美罗公司的依巴斯汀、意大利博莱科信谊公司的碘帕醇等4个原研药中选,平均降价67%。


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建以来,已开展7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,共覆盖294种药品,按集采前价格测算,涉及金额约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、生物药年采购额的35%,集中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重要模式。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昌松表示,本次集采的结果,是市场公平竞争的客观结果,也是国产替代的阶段性成果。

集采规则进一步优化完善

相较于之前的国家药品集采,第七批集采在规则上产生了一定的变化。在坚持“量价挂钩、招采合一”的基本原则和“国家组织、联盟采购、平台操作”工作机制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则:


一是,带量比例更加科学。根据品种实际市场使用情况,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品种报量方式,例如吗替麦考酚酯口服常释剂型区分移植和非移植适应症分别报量。另一方面,在抗生素带量比例较普通药品降低10%的基础上,将高等级抗生素带量比例进一步下调。


二是,一省“双供”保障供应。为保障集采药品稳定供应,第七批集采首次引入“备供企业”机制。根据药品中选结果,当主供企业出现断供等特殊情况时,备供企业可按有关程序获得主供企业身份,及时保障药品供应,确保患者用药的连续性。


三是,“品间熔断”规则缩小价差。第七批集采规则上最明显的突破即为增加了“品间熔断”规则,在原有确定拟中选的规则基础上,根据同品种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比值进行排序,进一步淘汰价差较大的6个品种最高价格。利用合理的规则,把不同品种的价差放在同一水准进行比较,也表明了集采相关部门对于缩小同品种中选价差、减少各省价格差异的决心。


四是,增强招采信用评价作用。第五批集采时,首次将企业的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情况纳入集采中选条款,对诚信经营、履约记录良好的企业予以支持,对失信违规、履约记录差的企业予以约束。本次集采进一步加重对失信企业的约束措施,明确被任一省份评定为“严重”或“特别严重”失信等级的中选企业,在主供和备供地区确认环节中,均不具备拟中选企业第一次选择确认地区的资格。


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常峰认为,第七批集采规则的优化让工作制度更加周密,运行更加顺畅,保供更加稳健;集采规则的持续稳定,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业的集中度,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。参与本次集采申报的企业也向中国医疗保险表示,第七批集采规则的完善,避免了压线中选的情况出现,使中选价格更加合理。

骨科脊柱耗材国家带量采购启动

就在等待第七批集采开标的前夜,11日晚,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,开展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,采购周期为3年,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。这是继冠脉支架、人工关节集采后,正式启动的第三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。


公告显示,联合采购办公室将根据手术类型、手术部位、入路方式等,对颈椎前路钉板、颈椎后路钉棒、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等14个产品系统类别进行集采,做到脊柱类耗材“应采尽采”。


本次集采选用分组竞价方式,综合考虑医疗机构需求、企业供应意愿和供应能力、产品组合完整度等因素,在同一产品系统类别下,将企业分单元分别竞价。其中,主要部件齐全且能供应全国所有地区的企业,按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由多到少依次排序,取该系统类别累计意向采购量前85%所涵盖的企业进入A竞价单元;而供应量无法覆盖全国,或主要部件有所缺失的企业则会进入B、C两组。


就市场关心的竞价规则、拟中选规则以及分量规则而言,则均与去年开展的人工关节集采类似。同时引进“复活”机制,即:如果未按规则一获得拟中选资格的A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,若竞价比价价格不高于B竞价单元最高拟中选竞价比价价格,则该A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仍可获得拟中选资格。


此次脊柱类人工关节集采同样将采用适当方式,在保证公平竞争、保持竞争强度、去除虚高价格空间前提下,促进更多企业中选,增强预期稳定性。

来源 | 中国医疗保险  晨露

编辑 | 符媚茹 吴晗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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